滨州一小区安太阳能 物业要收房屋维修金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06日 点击:[5]人次
滨州一小区安太阳能 物业要收房屋维修金
装修房子需要交押金,装修完房子,经物业验收合格,没有破坏公共设施,押金退还业主,但近日,黄河二楼渤海十八路附近的印象江南小区一业主反映,退换押金时,物业因为他家安装太阳能,扣除了100元钱。“没有事先通知,退押金时因安装了太阳能被扣掉了100元钱,我觉得这事有些不合理。”印象江南小区一业主介绍,前段时间他装修房子时交了1000元押金,等房子装修结束,物业验收合格退还押金时,却被告知因他家安装了太阳能需要额外扣除100元钱,作为专门维修屋顶的资金,但当时只是口头协议,没有开据任何凭证,业主表示不合理。小区另一业主表示,2009年12月份,她们家装修房子时,也遇到了同样的事情,因为安装太阳能被扣除了100元钱,对此事,她也觉得不合理,因为大家都交她也没多问。
今天,记者咨询了印象江南小区物业负责人,他介绍,因为房顶为业主的公共财产,一旦业主安装太阳能过程中对屋顶造成破坏,就需要一部分费用进行维护,为保障广大业主的共同权益,就向每名安装太阳能的业主都收取了100元钱的费用。物业负责人承认,当时的确没有为安装太阳能的居民开出100元钱的收据,但曾在物业业主共同签字的《验房单》中提到退还押金数额为900元。
了解到,目前办理房产证时,业主都已经交纳了房屋维修基金,物业收取的100元钱是否合理?以及100元的房顶维护资金与房屋维修基金包括的范围是否存在交叉部分,为此,记者咨询了滨州市房管局的负责人。据介绍,如果为了保障业主的公共利益,防止业主安装太阳能过程对屋顶造成破坏,物业收取了100元押金,是合理的,而且与业主办理房产证时交纳的房屋维修基金不冲突,但物业应该给业主开收据,一旦没有造成破坏应该及时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