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的狗死了卖了犯法吗打工人在宠物店工作把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31日 点击:[3]人次
打工人在宠物店工作,把客户的狗洗死了要赔7万块,合法吗?
网友遇到的问题:
“我刚入职没有签劳动合同,上班时间从早上10点到晚上8点。晚上7点吹毛的时候,狗从我手中挣脱头着地当场死亡。狗狗是小体约克夏,现在狗主人要求赔偿7万块。狗主人说他们是丁克一族把狗狗当作自己儿子来养,狗狗是他们自己培育的所以没办法提供价值依据。老板说这个费用全部由我出请问合理吗?”
网友遇到的情况属于劳动者造成他人损害情况,先找到适用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给网友的建议:
网友在工作中造成了狗狗死亡的损失,按照法律规定,首先是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然后用人单位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那么网友是否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是本案的焦点问题,网友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形,用人单位才能向网友追偿。
网友有故意杀了这个狗的可能吗?
网友描述的情况是狗从网友手中挣脱落地死亡,这样的情况,绝对不是网友故意想让狗死亡的,或者说是网友故意造成狗死亡的。
网友有重大过失吗?
我们要结合网友的工作情况判断,网友第一天上班,给狗狗吹毛的这项工作中,用人单位是否有固定的工作流程和规范,是否向网友培训过应该怎么做?不能怎么做?然后再根据事件中网友的行为明显判断网友是否违反了工作流程,或者是规章制度。
如果网友没有违反用人单位的要求,即使发生了意外事件,网友直接进行正常的工作,是没有重大过失的。判断重大过失,要根据事件过程中有没有重大的错误,不是造成的损失有多严重。网友工作过程没有重大的错误,是不属于有重大过失的。
总结一下,如果网友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那么用人单位不能向网友追偿。这个事件,应该只是商家和消费者之间的赔偿关系。和打工人没有关系。
劳动者履行工作职责或执行工作任务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属于用人单位经营风险,劳动者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未尽到忠实审慎义务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范围及比例应结合劳动者的过错程度、损害程度、劳动报酬水平等因素综合认定。劳动者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劳动者就没有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