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醛浓度“超标” 装修公司被判赔偿住户损失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06日 点击:[9]人次
甲醛浓度“超标” 装修公司被判赔偿住户损失
装修公司装修完工的房间始终弥漫着异味,为此,户主和装修公司委托专业机构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孰料,相隔半年却得到了两份结果迥异的检测。究竟哪一份报告有效,全筑公司是否要为房间里的异味负责?昨天上海市一院根据证据优势原则,判决装修公司应承担户主李女士不能入住房屋的损失,赔偿其在外租房费用59000元,并修复因检测造成的房屋损坏。 2002年3月,李女士委托全筑装修公司为其装修淮海西路的一套住房。四个月后,李女士一家三口入住。但没过多久,李女士便感觉房间内的空气有异味,去年7月13日,全筑公司同意李女士一家搬离房屋,并安排三人入住酒店式公寓,支付了一个月租费10,410元,同时委托徐汇区环境监测站对房屋内的空气质量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客厅及儿童房甲醛浓度超标,主卧未超标。之后,李女士一家一直在外租房度日,由于双方始终未能就房屋的整改措施以及责任承担事宜达成一致,全筑公司拒绝支付李女士在外租房费用。无奈之下,李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全筑公司赔偿自己在外租房损失71,000元,并修复因检测导致的房屋损坏。
法院立案后,全筑公司申请对房屋的空气质量重新检测,在搬走由李女士等自购的家具和衣物、书籍后,二次检测为:房屋客厅、儿童房、书房空气以及现场抽取的壁纸、地板等装饰材料甲醛量均未超标。
庭审中,法院注意到,第一次检测是在37摄氏度下,第二次检测则是在15摄氏度下进行的,对此,负责第二次检测的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在房间内存在污染源,温度越高,甲醛的释放速度就会越快,高温时检测得到的甲醛浓度就较高”。该检测人员同时证实:“两次检测时间上相距7个多月,在这段时间内,如果通风比较良好,完全有可能使房内的甲醛释放。”
因此法院认为,温度、通风等因素会改变室内空气中甲醛的浓度,所以虽可确定在今年3月5日检测时,房屋空气和装修所用材料的甲醛浓度均未超标,但无法确定两次检测期间房屋的甲醛浓度,而李女士的相关损失却是在此时间段发生的。同时,也没有其他证据证实甲醛超标是由李女士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因此,法院认为是全筑公司的装修行为导致房屋空气中甲醛浓度的超标,从而导致李女士遭受了相关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