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预验收的内容和流程《如何进行消防验收-》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05日 点击:[13]人次
消防预验收的内容和流程《如何进行消防验收?》
如何进行消防验收?
消防验收
1、建设工工验收消案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表(加盖建设单位、原件)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加盖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公章、原件)
3、建筑工程及消防系统、装修工程竣工图纸一套(加盖施工单位“竣工图专用章”)
4、消防审核意见书/消防审核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建筑工程消防产品使用情况登记表》(从下载、加盖建设施工监理公章、原件)
6、所有消防产品、装修材料的检验报告、合格证及生产单位出具的《产品质量保证书》(《检验报告》、《产品型式认可证书》、《产品质量保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单位公章)
7、施工单位装订的隐蔽工程记录一套(隐蔽工程记录与消防产品、装修材料检验报告分别装册;检验报告的装册顺序按照《建筑工程消防产品使用情况登记表》的填写顺序装订)
8、消防支队产品办出具的抽检检验报告及“消防产品、装修材料抽检记录表”
9、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工程,需提供消防事务所出具的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副本及检测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检测单位公章
10、施工(消防、土建)单位资质(工程施工单位施工资质、建设主管部门的年检记录和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件的复印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件复印件还应由其本人签字,工程验收时该项目经理应参加,出示项目经理证件和身份证并在《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记录》上签名)
11、监理单位资质(监理单位监理资质、年检记录和现场监理《监理工程师》证件复印件加盖监理单位公章,现场监理《监理工程师》证件复印件还应由该监理人员签名,工程验收时该监理人员应参加,出示监理证件和身份证并在《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记录》上签名
另:新建工程还需提供外墙保温材料的检验报告及合格证
材料中所需加盖的各个单位公章,必须为单位行政章 。
消防工程验收主要内容及验收控制要点有哪些
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和建造,安全疏散和消防防给水和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和通风、空调系统,消防电源及其配电,火灾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疏散指示标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建筑内部装修,建筑灭火器配置等。
消防工程验收是在施工质量得到有效监控的前提下,通过整个消防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消防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电梯、防火卷帘等的调试和观感质量检查,将质量合格的工程移交建设单位的验收过程
消防工程验收分解为事前(施工价格和施工过程)、事中(过程控制及过程检验)、事后(分项调试、综合调试及内检、外检和验收等)三大步骤。对此每步骤再从专业特点分解为若干工序。针对以上分解和组合,将采用全程消防工程计算机和辅助设计及管理,明确其验收合格的措施及要求。
检查竣工验收资料: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和竣工图;主要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和仪表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各种试验记录;调试记录;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观感质量检查:管道和设备安装应位置正确,排列合理整齐,坡度、坡向、减震、伸缩等符合要求。支架、吊架、托架(含设备基础)的构造型式、规格尺寸、间距、位置符合有关规范、规程和设计要求,安装固定牢固、平整、与支承物或垫层接触紧密、平稳,不得与管道直接焊接,防腐处理良好。
其中消防喷淋系统管理检查控制要点为:供水水源、管网、喷头布置以及功能等进行检查和试验。室内消火栓系统管理检查控制要点为:安装完成后应取屋顶层(或水箱间内)试验消火栓和首层取二处消火栓做试射试验,试验结果达到设计要求为合格。
消防验收的内容是什么?
消防接收所需资料及文件
1、填写完整并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表》2份(设计单位、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
位均盖章注明意见);备案工程还需提供《建设工程消防备案表》2份(建设单位均盖章)
2、竣工验收报告(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盖章的四方验收报告);
3、《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复印件份;
4、《山东省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验报告》原件1份;消防局盖章的《山东省建筑自动消防
设施检测申请表》原件1份;
5、《山东省建筑电气防火设施安装质量检验报告》原件1份;
6、《工程建设领域选用消防产品质量委托检验意见书》及《消防产品委托检验报告》原件各1份;
7、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
件、出厂合格证;
8、《施工单位统计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
订的工程合同复印件);
9、《工程使用性质登记表》;
10、《授权委托书》(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11、自动消防设施技术档案原件3份;
12、竣工图纸或建筑工程图纸(建施、水施、设施、电施、装修)一套;建筑总平面图一份(a3或
a4);
13、具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的场所《防雷设施检验报告》复印件一份.
14、消防设备购买安装合同
复印件
15、消防设备制造、安装单位、维护单位资料
复印件
16、消防设备产权所有者及用户的名称和地址
复印件
17、消防探测器、火灾自动报警、消防广播、消火栓、消防喷淋等设备参数(型号、数量、水泵额定功率及扬程等)原件
18、随机资料(安装使用说明书、维护保养手册、机房布置图、产品合格证、随机配件清单、主要配
件资料等)原件
19、设备、仪表调试运行检验记录、管道冲洗、水压和闭水试验、检验记录复印件
20、消防系统主要材料和制品的合格证或试验记录复印件
21、消防验收合格证书复印件
22、主要设计变更通知单,设计变更通知单应由原设计部门编制,且应经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批准。
23、提供工程各系统自检报告,其内容全面且符合设计要求,自检报告应由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等签字盖章。
24、提供各系统联动调试报告,调试报告内容全面,情况属实,符合设计要求,且有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等签字盖章。
25、提供各系统施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中间验收记录、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提供各系统打压和冲洗记录。